本报讯 记者任克祥报道: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职能,减少当事人诉累,近日,广丰区人民法院排山法庭深入辖区吴村镇胜利村,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经查,夏某与林某于1997年经人介绍认识,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2014年开始,夏某因在外务工等原因,双方长期异地生活,林某先后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因无法联系到夏某,林某最终撤诉。2024年8月,夏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联系到林某,但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较大分歧。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为争取协调化解,将案件的矛盾及时化小化了,法庭干警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镇、村及司法所干部旁听。
在巡回审判现场,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陈述、答辩并举证质证,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详细询问案件细节。在了解整个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与镇、村及司法所干部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充分释法明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后建造的房屋归三个子女,夏某与林某享有居住权。
巡回法庭移动的是国徽,不变的是“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广丰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让法官“多走动”,让群众“少跑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间邻里、门前院外,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