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铅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来了一只不知名的小动物,希望民警能够帮助处理。
接警后,该局野保站工作人员和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最终确认该小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经检查,确认猫头鹰翅膀有受伤,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专业治疗,在确定符合放生条件后,当天下午,工作人员将猫头鹰带至一偏僻山野放生。(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