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戚虹鸿 实习生管朔澜报道:8月19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以及新开设年级,实行“阳光分班”。
据悉,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坚持全面实行公开原则,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分班工作规范运行;坚持均衡原则,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教学资源、学位、性别比例等方面基本均衡,严禁通过组织入学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分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同时,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任课教师的教龄、性别、职称、学科等)“双随机”原则,先随机确定学生、后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的师生团队,确保各班级生源、师资基本均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将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学生分班和教师安排确定后,学校将第一时间通过校务公开栏等途径对编班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面实行“阳光分班”,将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