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讯 4月8日,在万年县公安局、万年县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因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当事人邱某某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增殖放流红鲤鱼、鲫鱼、鲢鳙等鱼苗,对因非法捕捞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进行修复。
日前,邱某某在万年县湖云乡姚坊村旁的长江分支万年河流域进行非法捕捞,被正在巡逻的辖区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通过民警释法说理,邱某某真诚悔过,并愿意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鱼苗进行放流,修复受损水域生态环境。
据了解,万年县公安局将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水域巡查,开展禁渔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入手,从严从重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达到教育与震慑的良好效果。
(万公安 朱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