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麟(1520-1580),字仲文,号新源,婺源江湾村人。明代爱国名臣,出生寒苦却发奋苦读,明嘉靖三十二年考中进士,历官知州、知府、布政使司参政,户部侍郎,右都御史等,官至正二品。他为官27年,每赴一任忠于职守,勤政廉政为民,既深受百姓爱戴,也深得朝廷重用。隆庆元年(1567年),朝廷考察官员政绩,他所在的广平府被定为“天下第一”。此外,史料上记载有关江一麟“夫妇相规”的故事,不仅成为一个清官家庭的典范,也成为中国廉政史上的范例,历来为人所称道。
万历四年,江一麟任南赣巡抚,由于治理有方,清正廉洁,深受百姓爱戴。次年十二月,升户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赴任淮安,督办漕运。在北上赴任前,由于路途遥远,出于安全考虑,江一麟决定将有些破旧的官船整修一下。按理说官船的整修可以由公家出钱,但江一麟却严于律己,自己拿出10两俸银,请当地的百姓赵锷修船。
过了些天,赵锷来报船已修好。江一麟随赵锷登船察看,果然整条官船已修缮一新,江一麟十分满意。而此时江一麟最上心的事却是修船的费用10两银子是否够用。他立即问赵锷:“这次修船总共花了多少银子,还差多少?”而赵锷感于江一麟为官清正廉洁,不愿他多花费,便隐瞒道:“回大人,总共花了10两银子,钱已足够。”江一麟再三追问,赵锷仍一口咬定。江一麟只好作罢。回到家中,江一麟仔细回想,觉得从船的修理程度看,认为10两银子不够。为了不让赵锷承担费用,江一麟微服私访,逐个寻找参与修船的各色工匠,逐一逐项核实修船费用,最终核算出实际上花了20两银子。于是他又把赵锷找来家中,当面和他说了核实修船费用的经过,赵锷十分感动,只得承认实际费用。江一麟随即拿出俸银6两,又用扇子30把、墨2斤折银4两多,补足修船的费用。赵锷感动地说:“大人为官清廉,造福一方百姓,小人为大人做点事,也是应当的。”一再坚持不肯收,但江一麟再三申明,态度坚决,赵锷只得答应收下。
江一麟的妻子一向十分贤惠,此时听到江一麟和赵锷在相互推让,就对江一麟说:“既然已经知道修船的费用还差10两银子,那就应当如数偿之,这些扇、墨酬其劳可也,何必又用这些折算银子呢?”江一麟一听不禁脸红,连声说:“夫人说得极是。”他赶紧又补了4两银子。
从江一麟“夫妇相规”的故事可以看出,江妻的一句话,不仅让江一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施惠于民,安抚民心,令人折服。同时,又维护了江一麟为官清廉的名声,实在是一种对丈夫爱之深而责之严的明智举动。
“为清官甚难,必妻子奴仆皆肯为清官,而后清官可为,不然则败其守矣”。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一人腐败、全家耻辱,一人廉洁、全家幸福。家庭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作为官员要学习江一麟,能够听得进亲人的直言劝谏、从善如流;作为家人应学江妻,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常常“善善相规,施德于民”,使官员时刻廉洁自律,牢记执政为民,让“以德治家、以俭兴家、以廉保家”蔚然成风。(王柯武 记者 蔡文逸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