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兴主持 |
本报讯 记者徐芸报道:12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高兴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林、吴曙、江怡、郑艳斐、吴磊,秘书长刘少旺和委员共29人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上饶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上饶市市级(含市直、上饶经开区、三清山、高铁试验区)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上饶市爱国卫生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金融工作、耕地保护工作、乡村旅游发展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上饶行”“食品药品赣鄱行”和2023年助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动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进行了联组审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召开了专题询问会,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政府副市长饶清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继田,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