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新闻网

上饶新闻APP 上饶日报抖音 上饶发布 数字报刊 大美上饶
首页 > 新闻 > 上饶新闻 > 热点聚焦 > 正文

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三:未达法定婚龄

2023-12-07 08:41:48  |  来 源:  点击:
  案例:王小草与钱大头于2022年7月23日领取结婚证,登记结婚。两人办证时,钱大头出具的生日证明为2000年7月12日。半年后钱大头突发疾病死亡,留下个人存款10万元、一辆别克小轿车。由于遗产的问题,钱大头的父母和王小草发生纠纷。后来,钱大头的父母去婚姻登记部门查看两人的婚姻登记年龄,发现钱大头登记的出生日期为2000年7月12日,而钱大头的实际出生日期是2000年8月8日,即当初领证时钱大头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后经查证钱大头确为2000年8月8日出生。此种情况下,钱大头的父母遂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问:法院是否会支持钱大头父母的诉请?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三)未达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钱大头在登记结婚时未满22周岁,若此时申请确认钱大头与王小草的婚姻无效依法可予以支持。但半年后,钱大头已达法定婚龄,其父母申请确认钱大头与王小草婚姻无效依法不予支持。

  (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 宣文丽 律师 周慧 实习律师 记者 贺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