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9月15日起,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集中征缴,缴费时间从2023年9月15日持续至2024年3月31日,缴费金额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80元,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享受全年待遇,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同时,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时,按普通居民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政策执行。不享受资助参保的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以及户口新迁入江西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流动人员子女、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90天以内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此外,在上饶市新参保的人员需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医保窗口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参保登记。同时,各级各部门继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积极开展和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让广大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体验到优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从而提高医保参保的有效性和参保人员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