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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绍鹏 见习记者 蔡霞 近日,市委宣传部发布了第八批上饶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名单,玉山县公安局110处警队入选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玉山县公安局110处警队成立于2021年1月10日——第一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由6名民警和11名辅警组成。警队成立2年多以来,辖区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投诉警单,不满意警单不足1%,群众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先后涌现出了“上饶好人”、上饶市“政法标兵”、玉山县公安局优秀接处警民警、玉山县公安局优秀辅警、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个人,警队先后荣获上饶市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上饶市“学雷锋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群众的小事就是自己的大事。”这是玉山县公安局110处警队每一位成员牢牢记在心中的信念。他们将学雷锋和日常工作生活结合起来,坚持人民至上,在平凡的岗位上干着一件件有意义的事情,在服务群众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工作中默默付出。 2023年1月21日,正是农历除夕,下午3点左右,110处警队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在湿地公园这边,有个女孩浸泡在河中央,你们快来救救她啊!”值班民警辅警火速赶到现场,只见离岸20米左右的河中央,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女泡在河水里。民警见状,迅速套上救生衣,飞奔跃入冰冷的河水中,将少女从水里拉起。少女被冻得脸色苍白,嘴唇发黑,浑身颤抖,但情绪激动,手舞足蹈。民警紧紧搂住她,一边温言开导,一边强行将她拉到岸上……像这样的“求助”,他们几乎每天都会碰到。 处警队成立以来,警队成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主动对接社区帮助孤寡老人、困难群众,开展一对一救助活动;志愿参与社区抗疫和文明建设服务队50余次,服务群众达1000余人;在出警中遇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主动自掏腰包帮助解决食宿、路费等100余次,总共费用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