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广信区遭遇多轮台风、洪涝等极端自然灾害天气,防汛救灾形势严峻。为确保救灾资金物资都用在受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广信区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防汛救灾资金分配监管。
一是认真审查,确保真实。上半年,上级共分配广信区两次防汛救灾资金130万元,广信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乡镇上报的申请报告和受灾图片审定,再由业务主管科室对乡镇上报的灾情进行实地走访核查,确保灾情数据真实可靠,防止基层虚报、瞎报。对于要分配资金的乡镇,通过三重一大向派驻纪检组报备,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实效。严格按照“不受灾、不拨付,不报灾也不拨付”原则进行资金分配,根据各乡镇上报灾情的严重损失程度,进行综合评估,特别是对汛期期间转移安置群众多、造成安全隐患大、影响周边群众生命安全多、受灾面积大的湖村乡、煌固镇、上泸镇等乡镇在资金分配时进行重点倾斜,坚决不搞平均主义。
三是专项核查,确保规范。为确保专款专用,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财政部门对下拨了防汛救灾资金的清水乡、湖村乡、煌固镇、应家乡、华坛山镇等乡镇进行资金专项核查,确保乡镇严格按照要求将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例如对防汛救灾资金迟迟不用的应家乡、四十八镇,联合财政部门下发《工作督促函》,要求其迅速按照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和使用要求规范使用,如果其还未在督促函要求时间节点内使用完将联合财政部门调拨其未使用资金拨付给其他受灾严重乡镇,并在年底综合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分。
(苏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