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市中医局联合发布《北京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市将着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今年将新建成10所社区医院。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将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将推进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
鼓励根据实际创建社区医院
按照《方案》提出的目标,通过补短板、强弱项,本市将持续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强化医防融合服务,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就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到2025年,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遍达到能力标准,全市达到推荐标准的比例达到50%以上;服务人口不足1万人或机构人员少于10人的,对照标准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届时,计划实现两个百分百:医联体建设百分之百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百分之百覆盖。本市鼓励各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创建社区医院。
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
《方案》明确了若干重点行动任务。其中,本市将按照标准规范开展能力提升和社区医院建设。按照现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在2023年基础上,2024年,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标准,新建成10所社区医院。同时,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中心卫生院。各远郊区根据乡村形态发展变化,充分考虑人口分布、区域位置、交通条件、就医流向等因素,结合实际在主城区区域之外选建1-2个已达到推荐标准、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中心卫生院,重点加强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急诊急救、临床专科、特色科室、设备配备、住院床位等建设,逐步建成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有条件的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方案》提出,要加快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2024年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村卫生室比例达到30%以上,至2025年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实现人财物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
在人才方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辖区居民服务需求和社区医院建设情况,配备内外妇儿等临床和口腔、中医及护理、药师、检验、影像、康复、精神卫生防治、心理健康、公共卫生等各类适宜人才。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用好和争取编制资源,适应居民服务和业务发展需要。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中级、高级职称比例。
就医服务推行“一人一诊室”
为补齐短板,本市将在医疗应急、传染病应对及儿科诊疗等方面发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方案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全市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统筹衔接,原则上每个机构至少配备一辆救护车,有条件的配备负压救护车或急救型救护车;设置符合规范化要求的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比例不得低于25%,至少配备一名公共卫生医师;全员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培训,在全科医师队伍中普及儿科诊疗知识,尤其是季节性传染病救治内容,有效发挥分级分层分流救治的作用。
就医服务方面,方案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围绕方便居民就医、优化服务提供、简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体验、做好慢病管理、提升签约感受等方面提升服务,做到规范机构标识、统一医务人员着装、完善功能布局、推行“一人一诊室”、优化就诊流程。医疗机构要实行预约错时诊疗和接种,改进挂号、缴费、打印报告等点位布置,并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保留一定的人工服务,改造无障碍通道,提供轮椅、担架等便民设施。
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