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19时50分,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汽车被人撞了,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大队迅速展开行动,民警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调查收集到的信息,再通过查看监控视频进行筛查比对,锁定涉案车辆的踪迹后,循线追查,确定了肇事逃逸行为人沈某的身份后,立即将沈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沈某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据沈某交代,案发当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散局后,他抱着侥幸心理去开车,因为酒后头晕,没注意到后面停放着一辆汽车,倒车时将后面的车撞坏了。因为喝了酒开车,他怕处理交通事故时会被交警发现处罚,于是赶紧逃离了现场。
目前,违法犯罪行为人沈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颜喜胜 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