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从保护儿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各级妇幼保健院是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委托单位,要认真履职,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专项督导检查。各级医疗助产机构要加强法制意识和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履行职责,对相关人员要加强岗前培训和警示教育。各地各单位要举一反三,结合本地实际,迅速部署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监督检查,梳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培训班邀请了省、市专家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警示教育,并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助力提升全行业队伍素质,从而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