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见报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读者反映的情况,立即作出回应。据介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法定义务。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差异很大,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职责,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规定》仅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管理制度。为减轻小微主体负担,《规定》并不包括小餐饮店等。
“我们将指导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地方实际,针对不同主体类型、经营业态、规模品种等,采取不同措施,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减轻包括小餐饮店在内的‘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担,防止工作‘一刀切’、执行‘模板化’、落实‘走过场’等问题出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协调司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将要求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加重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负担。对于工作推进中变形走样、加重负担的行为,将采用“两书一函”督促整改,坚决予以纠正。